2、诉讼请求不充分时的处理?《九民会议纪要》第36条规定,在双务合同中,原告起诉请求确认合同有效并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被告主张合同无效的,或者原告起诉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返还财产,而被告主张合同有效的,都要防止机械适用“不告不理”原则,*就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而应向原告释明变更或者增加诉讼请求,或者向被告释明提出同时履行抗辩,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3、诉讼请求不当时的处理?《九民会议纪要》第45条规定,当事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达成以物抵债协议,抵债物尚未交付债权人,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交付的,因此种情况不同于本纪要第71条规定的让与担保,人民法院应当向其释明,其应当根据原债权债务关系提起诉讼。经释明后当事人仍拒绝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但不影响其根据原债权债务关系另行提起诉讼。 合同因违约解除后,违约金条款可否继续适用?镇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法律咨询
3.纵使违约金规定的立法初衷是以补偿为原则、惩罚为补充,然而合同缔约的目的本不在获取基本的同期银行**利率收益,如果以该利率标准为实际损失的基本考量,反而是对违约一方的纵容和对守约方的惩罚,不利于公平交易的维护。从逻辑上来说,守约方冒着*能换取同期银行**利率为*****防线的风险开展交易,对交易对方的前期尽调、诚实守信的良好品德期待均已经在合同成立的那一刻转换为成本,再加上原本投入的资金成本,可以得出如*以同期银行**利率支持守约方的违约金请求实际上是对其利益损害的结论。邗江区中介合同纠纷违约责任企业之间签订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规则四:长期供货合同的履行中,买受人虽未在特定批次报价单上签字但接受货物且未提出异议的,一般可认定其对该报价已经认可规则描述长期供货合同作为一种继续性供给合同,同种类或不同种类货物在一定期间多次分批供给,不同批次货物的价格通常随市场行情波动存在一定的变化。若合同双方就每批次货物未单独订立价格明确的合同而发生争议,法院应根据具体案情以确定不同批次的交易价格。若买受人在**人提供的报价单上签字,当然可以认定买受人已认可**人所报价格;若买受人虽未在报价单上签字但接受货物且未提出异议,一般亦可认定买受人已经认可该批次货物的报价。
3、关于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民事违法行为或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依据民法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在目的、构成要件、责任形式等方面均有别于其他法律责任。明确合同状态之后,根据不同诉讼请求选择不同合同责任承担方式。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决定了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即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责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以补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受损失为主要目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责任形式,故具有补偿性质。违约责任既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也可适用法律规定。同时,违约相对人可以选择违约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比如,违约人违反约定没有完成合同义务,相对人可以在损害赔偿和违约金中选择一项要求违约人承担责任。 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吗?
Q1.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已过诉讼时效期间抗辩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不能。但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邗江区赠与合同纠纷打官司的流程
合同违约方可以解除合同吗?镇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法律咨询
相关建议●1.保留各方修改合同的相关记录,证明合同条款的修改均为各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考量的结果。2.尽可能确定经各方达成一致的实际损失的计算方式以及对严重违约的定义和描述。3.就违约金条款的制定以参考格式条款注意事项的类似方式提请各方关注法律风险与后果。4.在合同履约过程中,避免随意变更事先约定的违约金标准,并重申合同约定。5.在合同中预先约定放弃调整违约金。即便约定了违约金,是否调整、如何调整,会因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但在约定违约金数额之外,若当事人还约定诸如预先放弃违约金调整权利的条款,合同体现双方充分协商过程或在并不关乎国家利益、公众利益等案件中,法院可能更倾向于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镇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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